东风镇农户街道摆摊要交摊位费吗?|陇县政府请答复

陇州人
2015-02-12 14:25
点击数:

陕西省宝鸡市东风镇街道,自称政府人员的人任意出租街道摊位,每个摊位(2mx2m)50元.不交费的农户不准摆摊,农户觉得很不合理,有的农户一整天所买金额都不足交费,不知此规定是否出自政府文件,希望有人给出解答。(我认为政府应该在这个时侯应该为小的农户提供一个交易的平台,而不是任由这些人以出租摊位获取利益为目的,欺压社会弱势群体)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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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15-02-12 14:25
已转交 2015-02-12 14:25
已反馈 2015-06-16 16:11
已反馈 2015-06-16 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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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县:50元摊位费系30天摆摊卫生费
陇县
2015-06-16 16:11

尊敬的网友“陇州人”:

感谢对西部网《民生热线》的支持!针对您反映的问题,陇县东风镇人民政府给予回复,以下是回复的主要内容:

贵网2015年2月27日《西部网网上舆情调查函》(网调字[2015]第02054号)收悉。现回复如下:

东风镇街道原由东风工商所管理,自从成立东风社区后,街道的管理由东风镇政府委托东风社区代为管理。

根据(陇价发[2014]36号)文件和(陇东政字[2014]195号)文件规定,对临时集日摊点每天每户收取2元卫生费。而东风镇是一个古镇,按照习俗,从腊月二十开始,东风街道就出现了大大小小的年货摊位点,使原本就狭窄的街道更加的拥堵,而且垃圾随处可见,为了方便群众出行,保持交通通畅,更为了在现有的条件下给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一个良好的交易环境和平台,东风社区工作人员从2015年2月2日就开始对街道进行摊位的划分,道沿以下,分南北两排,每个摊位(2.2m*2.0m),个体户门前留1.5m通道,每个摊位收取摊位卫生费50元,这50元的摊位卫生费是从腊月二十一开始至正月二十结束,为期30天,平均每天1.67元,还不到2元的标准,春节摊位卫生费总计收取72个摊位,合计3600元,所收取的摊位卫生费也都是全额上缴陇县财政局,东风社区工作人员并没有从中获利。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对年集市场进行合理管理,也随时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

对以上回复如有疑问,可与西部网《民生热线》编辑部联系:029-85257538-103。

西部网

2015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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