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公司违法经营|请工商部门加大监管力度

野水晴沙
2015-01-21 15:17
点击数:

西安街头很多担保公司吸收社会存款,客户和借款人、担保公司三方合同。客户收15%利息,担保收14%担保费。可是最近好多借款到期都不能归还,担保公司不能履约担保。现在广大群众才知道,这些担保公司是违法经营,超越经营范围吸收存款。要问问作为监管部门的工商行政部门,他们经营这么多年,你们就不知道吗?

举例来说位于南二环边高新二路招行大厦26层的鑫融鼎担保公司就是。目前耍赖,强迫客户续签三个月合同,续签合同时鑫融鼎不再担保。

请工商部门加大检查,督促这些公司实施履约。对于逃跑的法人由公安经侦人员追缉回来。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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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15-01-21 15:17
已转交 2015-01-21 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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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反馈 2015-01-21 16:36
您的留言相关部门已办结反馈,感谢对西部网《民生热线》的支持!
已反馈
今起陕西暂停投资和非融资性担保公司设立登记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5-01-21 16:36

尊敬的网友“野水晴沙”:

感谢对西部网《民生热线》的支持!针对您反映的问题,西部网民生热线记者进行了跟踪,以下是回复的主要内容:

西部网讯(记者 熊惠玲)近日,民生热线栏目接到多位网民投诉,反映西安街头很多担保公司吸收社会存款,客户和借款人、担保公司三方合同,但好多借款到期都不能归还,担保公司不能履约担保。担保公司是违法经营,超越经营范围吸收存款。希望工商部门严查整治。

记者今日(1月21日)从陕西省工商局获悉,自即日起至6月底,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为期半年的投资及非融资性担保公司非法集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专项整治期间,全省各级登记机关暂停投资和非融资性担保公司设立登记。

据了解,本次整治将从整治规范企业名称、整治规范经营范围、整治核查企业住所(经营场所)、整治查处虚假违法广告、整治查处合同违法行为等五个方面进行。

要求非融资性担保公司名称中行业表述只能体现一个担保业务,应与经营范围第一项经营项目一致,在名称中表述为“XX担保”字样。投资类企业经营范围中须加注“仅限以自有资产投资”和“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等限定语。明确非融资性担保公司经营范围核准为:诉讼保全担保、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工程履约担保、尾付款如约偿付担保。

同时,对整治过程中发现辖区企业涉嫌非法集资尚未构成犯罪的,及时移送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处理;构成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属于工商部门依法监管的行为,由辖区工商部门依法处理。对于未发现涉嫌非法集资行为的投资及非融资性担保公司,对其登记事项进一步规范,查处超范围经营活动中无需取得许可证的经营行为;一旦发现有集资、融资苗头,及时与银监、公安等部门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事态进一步蔓延扩大,最大限度减少投资群众的损失。

对以上回复有疑问,可与西部网《民生热线》编辑部联系:029-85257538-103

西部网

2015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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