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冶陕压重工设备有限公司是一家大型国企,生产基地位于陕西省富平县庄里镇,注册于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每年通过校园招聘会招聘并入职40左右的应届大学生,在当年7月初开始对入职大学生进行基本的入职教育。在2012年7月之后因辞职人数较多,该公司为了减少离职率单方面制定霸王条款,强制要求辞职的大学生必须缴纳一定数量的金钱(金额大小完全由该公司劳人处领导自由决定,少则1万,多则3万)美名其曰违约金,否则扣押申请离职人员的人事档案及社会保险关系。
该公司在此之前只与入职的大学生签订的是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也并未提及有关离职缴纳赔偿金的事宜,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但是该公司无视法律存在,自2012年开始强制执行申请离职的人员必须缴纳相应数量的费用才可办理离职手续的规定。
由于不服该规定6名离职的人员于2013年向陕西省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仲裁受理期间公司代表还威胁受害人,称哪怕法院出面他们也不怕,他们的企业制度高于国家法律,他们一个大公司难道耗不起你们一个小小的员工,出庭的员工坚信法律能够给予他们公正的判决并不理会他们,坚决要求仲裁。
仲裁庭于2013年5月24日下达仲裁裁决书,判决中冶陕压重工设备有限公司无条件的为申请人员办理离职手续,但是该公司无视仲裁决定,坚称任何法律都不会让他们放弃次行为,不收到钱不会给任何离职人员办理手续,个别人员由于考取研究生或者重新找到工作之后必须办理档案转移或者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只得将自己在中冶陕压公司期间应得的工资如数奉还。
据悉目前被该公司扣押社会关系及劳动档案的大学生已经有20人之多,这些员工都是在2010年到2012年之间入职的大学生,他们不愿意屈服该公司的霸王条款,目前只能处于无法缴纳社会保险,无法享受应有的权利的状态。
该公司无视法律的存在,依仗自身为国企的身份,欺压无任何背景的大学生,希望有关部门可以对其进行调查,帮助被扣押手续的大学生能够重新获得自由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