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台区正大教育不发工资做假账|请宝鸡市长关注

公平
2015-01-12 13:56
点击数:

尊敬的市长:

我曾在宝鸡市金台区正大教育培训机构任教。做为一名劳动者及教师我有权维会我自己的权利。在我任职期间,学校收取每个教师800元押金,离开这的老师都没有要到自己的押金。教师每月工资2000左右,但学校做假账上报教育局,假账上老师的工资达2600左右,并让老师签字。望市长明查,还我及曾经在那任职老师的一个公道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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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转交 2015-01-12 13:56
已受理 2015-01-12 13:56
已反馈 2015-02-17 11:05
已反馈 2015-02-17 11:05
您的留言相关部门已办结反馈,感谢对西部网《民生热线》的支持!
已反馈
宝鸡:收取教师800元岗前培训费已全额退还
宝鸡市市长
2015-02-17 11:05

尊敬的网友“公平”:

感谢对西部网《民生热线》的支持!针对您反映的问题,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给予了回复,以下是回复的主要内容:

经调查,网友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关于正大教育私自收取新入校教师每人800元岗前培训费的问题,已责令其全额退还。关于工资做假账的问题,经查该机构教师实行绩效制工资,工资从1000多元到4000多元不等,每月工资发放表均有教师本人签字。

2014年12月因其要进行财务审计,正大教育让教师先签字,随后于2015年1月15日将工资发放(该校工资每月15日发放)。对此做法,金台区政府已向正大教育提出严肃批评,要求其严格执行财务制度,按时发放教师工资。

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对民办学校的监管力度,切实维护民办学校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努力为群众提供优质的教育服务。

对以上回复如有疑问,可与西部网《民生热线》编辑部联系:029-85257538-103。

西部网

2015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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