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陕西省靖边县东坑镇四十里铺村、沙渠村、伊当湾村的村民,我们是农民,以种田为主,东坑镇的农田均为尚好的农田,被靖边县规划为现代化农田。
2013年春季,在我们不知情的情况下,延长集团搞抽水架设高压线经过我们几个村,涉及七个小组。当村民发现时,电杆已经栽在了农田里边。村民一直反对,因为他们所架设的高压线经过我们的农田,造成我们不能实施大型农业机械作业,导致直接经济损失每年在16万元以上(四次作业,每次每亩增加费用40元,共1千多亩),共涉及农田千亩以上。
村民为了维权,对架设电线行为进行阻挡是,警察对农民进行威胁。2014年4月4日,当村民再次对违法占地行为进行阻止时,靖边县公安局刑警队出警50多人,自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导致村民受伤,所以带上“120”车。
来到现场,对村民刘忠义和蔺仕梅夫妇进行拘留,并且将蔺仕梅的手指故意拧住,导致右手中指末节骨折移位,而且警察将农民种的树苗拔掉2千多株。警察在拘留刘忠义夫妇时,没有出具任何的法律文书。
我们农民的利益受到架设高压线侵占,所以我们只好向上级反映。在反映过程中,我们得知,延长集团架设该高压线原来设计图纸是从生产道路上通行,线路长(3619+2285)5904米。而包工时,包工人杨强为了省钱,不经论证,随意改变施工路线,将高压线架设经过农田和村庄,高压线架设经过农民的建筑物时最近处仅有2.5米,为偷偷施工电线杆大多是歪斜的。完全不符合安全要求。
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征收和占用土地时必须首先与农民签订土地补偿协议。可是本次架设高压线,因为是政府给个人承包出去,不签订占用土地协议,根本没有把我们农民当人看待,架设电线经过我们农田、房屋时连告知都不告知。
在施工过程中,他们自知自己违法,所以在先开始村民没有阻挡的情况下,每根电杆补偿为300元。但是当村民开始阻挡时这些人就得到了每根电杆6000元的补偿,充分说明唯利是图。
综上事实,包工人随意改变施工线路,导致侵害农民的利益。农民维权是动用警察威胁、镇压农民。现在,蔺仕梅的右手中指拧成骨折移位,按照《人体损伤鉴定标准》12.6.1,属于轻伤三级,已经构成刑事责任。
企业占用农民耕地,不与农民签订占用合同,随意改变原图纸,造成了对农民利益的侵害,是一种坑农行为,也是违反中央政策行为
为此请求上级部门彻查此事,请求有关媒体能关注此事,关注政府违法改变图纸,侵占良田,施工单位不按规定施工,私自改换高压线杆的高度。联系电话:15191820183 13720470108 13891223909 1346889674
反映人: 东坑镇四十里铺村、沙渠村、伊当湾村村民。
2014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