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塞朝阳小区超期一年还没交房 楼层超规划盖房

2014-10-13 1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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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安塞县朝阳小区的业主们,现就朝阳小区相关问题反映如下:

安塞县朝阳小区限价房项目建设地址位于县城南区(墩滩),占地75亩,建限价房2055套,约27万平方米,13栋高层。据悉, A区项目于2011年9月份动工建设,计划于2014年6月份竣工并交付使用;B区项目于2011年9月份动工建设,计划于2013年9月份竣工并交付使用。

一、第一、从《安塞县房产管理局关于限价商品房销售分配实施方案》的文件中我们了解到,朝阳小区限价商品房均价为2990元/平米,远远高于延安市其他县区的房价。甚至超过了安塞县其他商住小区均价。

二、按照合同,开发商须于2013年9月前履行相关部门的验收手续,在取得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批准文件之后,必须于9月30日前交房(有相关的购房合同为证)。然而直到现在,开发商依然迟迟没有交房,且没有向业主们作出任何具有一定诚意的、实质性的解释。

三、当初我们买房的时候曾作过细致的调查,了解到该小区B区6号楼和9号楼最初规划为18层,可现在却已经盖到了19层,这多出来的一层开发商并不能给予一个合理的解释。

四、该小区的楼与楼之间间距太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的标准来计算,即房屋之间的正面间距按照楼高:楼间距=1:1.2比值计算,该小区严重超标。

五、小区在原来规划好的基础上,不知怎么又多出来好几幢二到四层的小楼,据开发商介绍,这些小楼系个人修建用来卖瓷砖的,不知国家是否有这样的规定:某一地块由谁来开发便成为了他的私人财产,可以随意买卖、变更?

业主委员会曾就以上问题向开发商征询,他们要么推诿搪塞,要么避而不见。甚至出言不逊,大放厥词。我们无奈,找到政府,政府给我们的答复也是一样。为此,我们特意恳请上级领导能体恤百姓之苦,还我们一个公道。

具体要求如下:

第一、强烈要求县政府对朝阳小区进行重新评估,重新定价。

第二、依据购房合同第九条“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条目的相关要求,开发商必须按照当初合同约定的比例支付给业主相应的违约金。

第三、彻查违建,还业主们一个规范的小区。

第四、对于楼间距太小的问题,希望上级部门能够彻查此事,让开发商能与业主们开诚布公地商谈,寻求一个相对合理、公平、公正的解决途径。

第五、希望政府能够出面,就该小区以后以后物业管理等方面的相关问题进行逐一说明,免得在入住以后再生变节。

安塞县朝阳小区部分业主

2014年10月11日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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