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对各类民办收费辅导学校实行办学许可证制度

正义之声
2014-07-10 10:03
点击数:

当前,社会上有各种各样的辅导班学校,但办学条件、师资力量良莠不齐。特别是有的办学班,根本就不具备办学条件,只要做个广告,租一件房,就招生上课,这种情况在中小生中最多。建议陕西省教育、文化部门,研究制定监督、管理政策。对各类收费辅导学校实行非学历办学许可证制度,办学资质实行年检,分优、中、差,让社会进行监督。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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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14-07-10 10:03
已转交 2014-07-10 10:03
已反馈 2014-07-14 15:32
已反馈 2014-07-14 15:32
您的留言相关部门已办结反馈,感谢对西部网《民生热线》的支持!
已反馈
省教育厅:培训机构不属于教育厅管理范围
陕西省教育厅
2014-07-14 15:32

尊敬的网友“正义之声”:

感谢对西部网《民生热线》的支持!针对您反映的“对各类民办收费辅导学校实行办学许可证制度”建议,西部网记者联系到了陕西省教育厅。

教育厅回复,市场上存在的各类培训机构不会向培训者发放任何学历证书,不属于教育部门管理范围之内,没法推行许可证制度。一般辅导机构想要对外招生,需要取得工商管理部门的资格审查,工商部门可对机构资质进行把关。

对以上回复如有疑问,可与西部网《民生热线》编辑部联系:029-85257538-103

西部网

2014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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