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怀着气愤心情给您留言,不知是否有结果。
我母亲在2014年6月23日来到西安临潼秦始皇兵马俑博物馆参观,开始还挺好。后来,被博物馆内的工作人员带领到位于内部的友谊商店二部,居然开始促销所谓的“黄金玉”。工作人员用国家重点博物馆的声誉再三保证,这里的价格绝对比其他地方便宜,而且保证质量等等说辞。出于对于博物馆名誉的信任,我母亲花了1500元买回一只“黄金玉”镯。
但回家后,到玉器店,如:老城隍庙玉器金店等等查问才知道:原来,这个“黄金玉”根本不值钱,随便在路边买就是20元人民币左右。而作为博物馆的店竟然售价1500元,高达75倍,明显违反消费者基本利益。这件事情的影响很坏,作为受人尊敬的国家重点博物馆竟然引诱消费者购买如此坑爹的物件,我们要求讨回公道,坚决退货处理。
我已经留下手机号码,若有回音,请尽快通知我们,非常焦急等待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