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3日我通过黄陵县政府网站反映黄帝陵管理局对1986年参加护林防火工作的农民工梁元德(现已64岁)不给缴纳养老保险问题,黄陵县劳动监察大队进行督办,在1月13日通过政府网站进行回复,但没有解决实质性问题。
要求:一是黄帝陵管理局自已清楚该职工工作年限;二是缴纳养老保险,办理退休手续;三是补发历年低于黄陵县最低工资的差额;四是补发历年法定节假日加班补助。希望黄陵县劳动监察大队加大工作力度,维护国家劳动政策权威性,督导部分单位、企业依法履行社保责任,从维护弱势群体的根本利益上着手,践行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的精神。继续关注事态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