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车辆在高陵文卫路违停,后被交警队城区中队拖至距交警队100米处一车辆修理厂停放,处理完违章后在领取车辆时,车辆停放不到两小时,停车场要收取300元拖车费和50元停车费。
在问及收费标准时,停车场人员告知没有标准,缴费也没有任何票据。当回到交警队询问时,城区中队警务人员告知说,拖车不是交警队的车,但车场是交警队指定车场,收费可以搞价,后又回到车场,经搞价,拖车100元停车50元共交150元,车辆放行。仍然没有票据。请问:
1、交警队在处理违章时,对拖车费有无标准?从文卫路到交警队不足5公里收费300元是否合理?
2、既然是交警队指定车场,为何收费没有票据?
目前,高陵县经济发展与城市发展正处于关键时期,外塑形象,应该是城市发展的必备条件之一,可交警队此举严重影响了高陵县的对外形象。希望相关部门能及时整顿此不良之风,严查这一行为的背后隐情,还高陵县人民对外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