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王太山,男,现年60岁,家住湖北省郧西县湖北口乡小新村,身份证号:422623195312263038。我家中有两老人年过7旬,常年卧床的妻子陈世贤,先天弱智,哑巴。目前全家生活十分困难。
我儿王兆林,男,93年10月出生。今年5月份,在陕西省渭南市华阴市江南建筑公司建筑工地干劳务,于5月20日在工地不明死亡。
事情发生3个月来,我们先后向华阴市政府反映多次,向当地派出所反映多次,至今我儿王兆林死亡结论不明,刑事案件无定论,造成我及全家亲朋好友借款筹资4万多元,花在了住店、上访等方面,给我们生活带来了很大困难,问题一直得不到合法、合理、合情的解决。
我们要求省上领导为异乡打工百姓做主,尽快督促渭南市政府、公安机关依法查明死亡原因,依法解决遗留问题……
【回复】
尊敬的网友“秦岭民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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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您关于“19岁农民工不明死亡 华阴政府逼迫签订"人道协议"”的反映后,华阴市高度重视,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自接到上访人的反映以后,华阴市政府召开多次协调会议,希望王兆麟家属能与建筑公司达成协议,但因双方诉求差异很大,未能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对此事,华阴市已建议双方通过司法程序来解决问题。
上述回复如有疑问,可与西部网《民生热线》编辑部联系:029-85257538-127。
西部网
2012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