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省媒体记者:
大家好。
以下情况是比商洛廉租房事件性质更恶劣的事。请诸位耐心看完。
汉中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位于秦岭南麓的陕西省汉中市,属中航工业总公司下属的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简称汉航集团)。
现汉航集团于2010年11月向集团公司下属十几家企业下发了《关于汉航集团购买汉中民乐花苑经济适用房分配办法的通知》,自经济适用房申购分配通知下发后,汉航集团下属的28号信箱,31号信箱,612库,76号信箱(因原属军品制造企业,为做到保密信箱为各企业的代号)等多家企业职工积极响应并按通知要求,进行了申购。现共有400户左右购房职工在向汉航集团及职工所在企业提出认购申请后,经汉航集团和各企业严格审核 ,均符合本次汉航集团汉中民乐花苑经济适用房认购条件。
后所有企业购房职工也均按按汉航集团通知要求和经济适用房销售定价及付款办法,于2010年12月和2011年3月分两次将全部购房款分别缴纳到汉航集团和职工所在企业的银行账户,同时每户多缴纳5000元保证金用于届时办理经济适用房屋产权所有证和缴纳购房契税用。全部购房款虽已全部缴纳,但汉航集团及购房职工所在企业,并未与购房职工签订《经济适用房购房合同》同时也未向职工出具任何购买汉中民乐花苑经济适用房交费收据。
但汉航集团却在通知中明确约定汉中民乐花苑经济适用房完工交付时间为2011年8月。现房屋建筑、结构等工程已全部完工且已交付建设单位,同时水电已接入室内,室外工程正在紧张施工,房屋已具备交付购房职工入住条件。但时至今日汉航集团并未向职工交付所购经适房,按购房通知要求汉航集团已属严重违约,更可气的是2011年10月26日汉航集团又下发《汉航集团民乐花苑廉租房问题的情况通报》,通报中明确指出原各企业职工于2010年12月份申购的汉中民乐花苑实为廉租房性质,职工所购房屋产权发生了质的变化,并要求职工现阶段在2011年11月8日前无论是选择退房、还是住房,均按汉航集团统一书面格式填写廉租房退房或购房申请,职工原按当时市场价认购的经济适用房产权一夜之间变为廉租房性质,实属气愤。房屋产权问题出现矛盾后,汉航集团却一直采取消极态度对待处理此事,还采取蒙骗、过激言语等行为.天理何在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