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孩子户口
已办结
请问编辑同志,我给儿子上户口时,派出所把“琳”字上成林字,给孩子日后的学习可能会带来很多麻烦,想改回来需要什么手续?我去过派出所说改不了,真的改不过来吗?这不是我们老百姓的错误,我们要承担这个后果,很不公平。请公安厅的领导给个答复,哪怕是一个解决问题的方向,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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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网友“孩子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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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您关于“怎样把户口本上写错的名字改过来?”的咨询后,省公安厅积极回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18条规定:“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陕西省公安厅治安管理局关于印发常住人口登记项目变更和更正的规定的通知》(陕公治【2004】108号)“姓名变更”规定:1、学龄前儿童要求变更的,须由监护人提出申请;2、16周岁以下的在校学生须提供本人申请和其所在学校出具的校方同意更改姓名的证明;3、其他人员更改姓名须有合理的理由并提供本人申请和工作单位或村委会(社区)同意更改姓名的证明(另有规定人员除外)。详情请咨询户籍所在地派出
已办结
2011-01-25,您的留言相关部门已办结,请查看。
已转达
1970-01-01,感谢您对西部网《民生热线》的支持!针对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转达至:陕西省公安厅
已受理
2011-01-24,您的留言已审核通过,栏目组将及时为您转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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