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要安居,更要安静!!

参议员
2008-10-16 2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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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0月1日,国家环保部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了《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2337-2008),这是中央政府以人为本的重要体现。我省应该尽快制定相应实施办法,使嗡嗡噪声这种新的城市病从我们身边消失,让我们的人民既能安居,又能安静,提高我们陕西省的人居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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